房屋产权过户补充式协议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18 14:01) 点击:251 |
导读:房屋产权过户前,为了约束双方能更好的履行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,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事前签订一份房屋产权过户的补充式协议,协议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?请看本文介绍: 房屋产权过户补充式协议 甲方(出售方): 乙方(买受方): 丙方(中介方): 甲乙双方已达成位于 (简称房产)的交易意向,已经签署相关协议合同,并且乙方已经向甲方交付首付款,为保证产权过户、房款放贷等期间各方利益,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: 1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时开始,至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时终止。 2、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房产使用权无偿交予乙方。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进出房产,如有事需进入要提前告知乙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。甲方保证房产共有人履行本协议,如有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。 3、乙方只拥有房产使用权,可自住或出租,不得变相变更房屋产权,不得利用房产从事违法行为。乙方使用房产期间产生的水、电费由乙方承担。 4、由甲方造成的乙方不能正常享有房产使用权的,甲方需赔偿经济损失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产毁损和造成损失的,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 5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。 甲方: 乙方: 丙方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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