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李仕强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对一咨询
物业纠纷
你好 我家是安置房 至今没有居住,现在物业公司要物业费(物业费2379元,垃圾清运费252元,违约金4439元),我说按照其他地区的情况 未居住 物业费交70%,另外在2013年房屋在验收时发现窗户损坏。至今未解决,物业公司不同意 将我告上法庭,当时物业公司要2300元 ,我只同意1700元 ,协商不成 ,现在法院判决是物业费2379元,垃圾清运费252元 违约金440, 共计3071元 , 这也太不公平了,对于窗户损坏 没有 提出解决方案 恳请律师帮我看下 法院这样合理吗
地区:四川-攀枝花 分类:民事法律-合同纠纷 提问时间:2018-07-31 19:35:41
提问者:ASK1533036579omv
 
温馨提示: 李仕强律师提供“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仕强律师,李仕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李仕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03666465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李仕强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成都律师 | 成都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李仕强律师主页,您是第54823位访客